学生工作制度
建筑学院班级干部职责规范(试行)(2017年9月修订)

点击量:106 日期:2021/09/08 作者: 编辑:刘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院学生班级的日常工作,使班委会职能和各班委

委员职能更加明确到位,增强班级同学对班委的监督意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班委会职能

第二条 班委会是学生干部的基层组织,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

第三条 班委会在学院、院学生组织指导下、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代表全班同学的利益,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为全班同学服务,增进团结,加强班级凝聚力;

2.根据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3.协助团支部搞好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同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实事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4.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勤奋学习,努力成才;

5.注重创先争优、纪律、文明寝室评比等班级基础工作的开展;

6.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7.与其他学生干部相互协调,做好班级工作;

8.在班级各项活动中均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章 班委会委员职责

第四条 班长职责是团结班委、凝聚同学,负责班级总体工作,召集主持班委会和班会;发挥联系学院、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和督促其他班委开展工作。

第五条 学习委员主要职责是贯彻学校学院在教育工作中的各项计划措施,为在班内形成勤奋学习的优良学风而积极工作;随时了解班内的学习动向,解决同学在学习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任课老师的课堂要求和课堂作业的收发;领发学习、实习用品、收发实习日志。

第六条 生活委员(学生权益委员)主要职责是深入了解同学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协助学院做好“帮贫助困”工作;做好班费开支的账目记录工作;搞好班级和全班宿舍卫生评比;关心同学健康,协助搞好疾病预防工作,如遇同学生病等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汇报。

第七条 体育委员主要职责是为提高全班同学身体素质,有计划的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班级体育活动,并组织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体育活动;负责班级体育器材的管理。

第八条 文艺委员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协调、指导学生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推动和指导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根据本班特点以及实际情况,是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选择正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发现和培养文化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作用,并保护文艺骨干的积极性。

第九条 心理委员主要职责是了解班级同学心理状况,关心帮助班级同学,发现班级同学心理情况异样,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老师,带领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学校3.25心理健康活动日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其他

1.若班级有不同于上述班委会委员的设置,应报学院学生工作组批准,并商定其职责范围;

2.本规范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