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即日开始,请有意向申请本次国家奖学金的2020、2021级硕士,2019、2020、2021级博士研究生同学仔细阅读评选细则(附件1),并填写好申请材料。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为研究生院审批后留存(双面打印)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申请表(附件3)为我院留存。
材料提交形式:
一、纸质版材料:
附件2、附件3、附件5、成绩单(综合楼打印成绩单)、论文查重报告。
二、电子版材料:
1、附件4、附件6(文件名称请改为: 国奖-姓名-学号,如“国奖-张三-2018000000”)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含作者本人页即可)、论文原文扫描件。(只有录用通知的,需附论文全文电子版及版面费发票扫描件)(所有论文相关材料请按顺序编辑为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M)
3、学科竞赛类获奖请提供作品图纸电子版、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足够支撑该项加分的电子材料。(无获奖证书需提供网站公示链接与名单截屏页面)(所有竞赛类相关材料请按顺序编辑为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M)
4、文艺活动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合并为1个pdf文件,大小尽量不超过3M)
扬华新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硕博)申请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请申请者将上述纸质材料9月26日下午16:00前交X8226办公室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于9月26号下午16:00拷贝至各自辅导员处。
注:
按时未提交材料者,示为自动放弃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部分材料缺失者,示为放弃相应项目加分申请。
申请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已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