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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评定】建筑学院研究生学生骨干答辩评选细则(试行)

点击量:277 日期:2022/09/16 作者: 编辑:

建筑学院研究生学生骨干答辩评选细则(试行)

 

为激励研究生学生骨干认真工作、敢于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加强班级或组织的凝聚力、管理规范性,提升学生骨干带头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我院研究生骨干答辩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骨干答辩评选范围

1、 可参加学生骨干答辩的基本条件:

1)在班级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及以上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较好成绩;

4)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以下研究生不能参评学生骨干:

1)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或受到通报批评且服务消过未完成者;

2)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

3)恶意拖欠学费者

二、评选方法 

1、学生骨干评级分为一等学生骨干、二等学生骨干、三等学生骨干。

2、在班级或学校其他组织担任主要职务的学生可评一等学生骨干,如: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等;在班级或学校其他组织担任较重要职务的学生可评二等学生骨干,如:团支书、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研究生会部长等;在班级或学校其他组织担任其他职务的学生可评三等学生骨干,如:文体劳委员、心理委员、学习委员等。

3、一等学生骨干可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二等学生骨干可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6%;三等学生骨干可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若可参评一等的学生骨干得分排名未超过4%,则只可评为二等学生骨干,未超过6%,则只可评为三等学生骨干,以此类推,排名超过者不进行替补。)

4、评选方式线下开展为主,辅导员参与评分。

5、参加答辩评选的学生骨干为本人现场答辩,非特殊原因不到场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

6、答辩过程要求班级或所在组织所有成员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同学需找班长报备,同时向辅导员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需手写自愿放弃评分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交至辅导员处。

三、评选细则

1、答辩得分=辅导员评价(60%)+同学互评(40%,取平均分)

2、学业奖学金评选中骨干加分=学生骨干答辩最后得分*百分比。(一级骨干最后得分*60%,二级骨干*50%,三级骨干*40%)

3、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对得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到8226办公室向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无特殊情况不接受线上申诉与他人代表申诉,学院将在接收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注意事项

答辩评分过程中严禁有私下拉票、让票等违反公平公正行为,一经举报核实,取消拉票、让票双方学生骨干答辩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自 2022 9月开始实施,并根据情况进行修订,由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