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2号)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获扬华新秀奖学金的博士生
二、检查内容及流程
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开展审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填报
①获奖博士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填报本年度学业、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导师初审出具意见;
②提交《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的动态考核要求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③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请相关同学将上述申请材料于5月29日下午5:00前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复审评议
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复审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奖学金动态管理、资格复核及学校下一年度名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师生高度重视。
三、工作要求
1. 各年级须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公正、有效。
2. 学生支撑材料由辅导员统一留存至少3年,学校将适时开展专项核查。
3. 对考核不到位的培养单位,一经发现学校将核减下一年度奖学金名额。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