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我院本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各项流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3日-10月27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逾期无法提交。
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材料提交要求:
1.《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6,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2.《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纸质版,所有科研成果需由导师亲笔签字确认(仅研究生提交,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荣誉清单)。
特别说明:《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上述申请材料请于10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各辅导处。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8日-11月5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5日(周三)12:00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并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6日-11月2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3日-10月27日)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逾期无法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
1.《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本研)》(见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9)纸质版;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0)纸质版。
上述申请材料请于10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各辅导处。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8日-11月5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5日(周三)12:00前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6日-11月2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年级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5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4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4-2025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2025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6.2024-202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96项(见附件12)。
7.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8.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为准。
9.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10.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11.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2.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