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全体学生:
我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学生因家庭变故,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研2023级建筑学专硕2班刘建鹏同学的申请进行公示。(认定等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将实名纸质材料提交至X8226王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反映。
特此公示。
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评审小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