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保障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实施,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成绩统计和各类分数核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核算对象
全院2022级、2023级硕士,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
(二)已修课程平均成绩
课程成绩平均分的计算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最终成绩以研究生院网平均分为准,各位同学自行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导出已修课程平均成绩。
导出流程:校研究生院官网-登录账号-进入研究生管理平台-考试成绩查询板块-选择打印中文成绩单(所有)。
(三)学术科研评定材料收取
学术科研评定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其他学术加分三项。该部分分数认定由各系进行评定。
每年所提交的认定成果,获评时间必须为评奖时间前一年(如2024年9月参评,则必须提交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间的学术成果),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 ”且与所学专业相关。
(四)综合素质评定材料收取
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包括文艺体育竞赛获奖、社会活动表现、学校、学院暑期项目三项。
(五)材料收取要求
纸质版(将纸质文件分为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学术科研评定材料、综合素质评定材料三部分):
1.成绩单;
2.建筑学院 20XX-20XX 学年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2),A3打印(所有签字不得使用电子签);
3.各类加分申请纸质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自行在《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查看(提交材料按照申请表内容顺序进行排列,以便加分核对);
电子版(以“姓名—学号”为命名压缩):
1.各班已修课程平均成绩汇总表(附件3);
2.建筑学院 20XX-20XX 学年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2);
3.各类加分申请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材料需和申请表内容对应上);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整理好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处汇总,由学习委员于9月11日5:00前统一交至辅导员处。材料收取完成后,将在学院院网进行各类材料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提交材料者,示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2.部分材料缺失者,示为自动放弃相应项目加分申请,不接受二次材料提交;
3.申请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已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重新进行分数核算,取消相应奖学金评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详情见《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5.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时不接受任何文件的提交和补充;
6.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