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资助】建筑学院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点击量:152 日期:2023/05/15 作者:罗勋锐 编辑:罗勋锐

建筑学院2021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岗位核查工作,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等材料(见附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前寄送至学院,具体要求及报送方式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签字摁手印盖鲜章)(获得代偿资格的所有2021届毕业生均需提交)

2.有工作变动的情况,需提交《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签字摁手印盖鲜章)(获得代偿资格且工作变动的2021届毕业生提交)

3.贷款代偿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两份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号教学楼8226办公室

收件人:罗勋锐   联系方式:028-66367796

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进行邮寄。


(二)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电子材料和提交邮箱

1.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表格)一份。(获得代偿资格的所有2021届毕业生均需提交)

2. 《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电子文档)一份。(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电子版文件备注“2021届基层就业-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1124155260@qq.com


(三)利息申请说明

1.贷款代偿的同学可申请利息补偿。需要利息补偿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在6月1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指中行贷款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中行贷款毕业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二、重要提示

1.为保证每次打款成功,中央审核通过的同学请在财务系统核实银行卡号,登记的银行卡需为本人工行、建行或其他银行的储蓄卡,不能为信用卡,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高级平台

网址:http://cw.swjtu.edu.cn/WFManager/login.jsp;

用户名: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

第二步:进入修改卡号界面

登录后点击“报销酬金申报”

“酬金信息维护”界面,点击“个人(酬金)卡号修改”

第三步:修改银行卡号

进入卡号修改界面,按照系统提示信息进行银行卡的修改,请注意区分工行卡与其他银行卡。如原登记的银行卡已失效,可以“解除卡号绑定”。

备注:每个学生只需绑定一张银行卡即可

第四步:修改完成后提交审核

温馨提示:如果卡号正常使用不需修改。如果绑卡遇到问题 ,可以拨打66367596咨询财务工作老师。

2. 请学生本人申请加入“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QQ群(群号112133636);

学校资助中心专项工作负责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044;

建筑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796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