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奖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473 日期:2022/10/14 作者:学生工作组 编辑:田方舟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指标分配情况  

学生自愿通过杨华素质网后台提交相关专项奖学金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19日,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各类专项奖学金名额如下: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
穗港泰奖学金
惠霞教育助学金
(以上奖项合计) 

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
江西校友会助学金
美洲校友会助学金
(以上奖项合计)    

黄山教育助学金(本研合计)

峨眉89扬华奖学金

Aedas-西南交大建筑创新奖(院级专项奖学金)

不超过1名     

不超过1名      

不超过1名 

不超过1名 

若干名      

   

(二)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学院学生工作组将于10月20日审核学生资格,学院评审小组于10月21日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提交材料  

1.学生自行填写电子版《建筑学院2021-2022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于10月19日传至辅导员处。  

2.学生自行生成并打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签字后纸质文件于10月19日交至辅导员处。  

3.学生将《建筑学院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签字于10月19日交至辅导员处。

4.学生将《建筑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纸质版于10月19日交至辅导员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参评学年评奖周期内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为准。提供知网查重报告。  

5.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