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优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院级学生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887 日期:2019/09/23 作者:刘野 编辑:刘野

各学院组织: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9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学院学生组织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和组织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同时填写《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和《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

 

(3)2019年9月30日前,将电子一览表、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进行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4.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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