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244 日期:2024/11/15 作者:学生工作组 编辑:王文静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我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115-1118日)

申请学生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进行申请。申请学生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提交申请。提交时注意区分批次名称批次名称分别为: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本科生材料提交:

1.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6,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3.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研究生材料提交:

1.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该表将直接用于学校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仅研究生提交,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荣誉清单)纸质版、电子版

4.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生请于1118下午5:00前填写好以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各辅导员于1118日前将附件6、附件7打包,专项奖学金发送至王文静老师处专项助学金发送至王振世老师处。

特别说明:请各辅导员严格审核《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9-112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22日(周五)17:00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并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22-11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115-1118日)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请申请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提交申请。提交时注意批次选择,批次名称分别为: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2

本科生材料提交:

1.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8)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0)纸质版、电子版

3.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研究生材料提交:

1.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9)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1)纸质版、电子版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仅研究生提交,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荣誉清单)纸质版、电子版

4.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生请于1118下午5:00前填写好以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各辅导员于1118日前将附件8、附件9打包,专项奖学金发送至王文静老师处专项助学金发送至王振世老师处。

(二)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9-112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22日(周五)17:00前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科室。

)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22-11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辅导员做好工作对接。

4.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6.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7.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8.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9.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10.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1.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各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