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小组结合班级评议认定会议记录、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各年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实名反馈至各辅导员处,恕不接受匿名反馈。
特此通知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汇总表.pdf (下载513次)
公示期结束,具体名单停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