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综合测评】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德育评价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50 日期:2023/06/26 作者:学生工作组 编辑:王文静

学院各本科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建筑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德育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2022级、2021级、2020级、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

二、本阶段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月25日)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确定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设置,并开启学院测评批次(批次名称: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德育评价阶段(6月26日-7月5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均不可见,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6.如有疑问请于辅导员联系。

特此通知。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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