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综合测评】建筑学院关于继续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879 日期:2023/09/08 作者:学生工作组 编辑:王文静

学院各本科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建筑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学院继续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2022级、2021级、2020级、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


二、本阶段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在上学期末德育开展的基础上,更新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阶段(9月8日)

在开展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发展性评价之前,学院在扬华素质网“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更新学生参评状态和综合素质评价模块辅导员配班情况。

(二)智育评价阶段(9月19日截止)

根据《建筑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三)体育评价阶段(9月19日截止)

辅导员根据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四)美育评价阶段(9月19日截止)

请各辅导员根据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五)劳动教育评价阶段(9月19日截止)

请各辅导员根据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六)发展性评价阶段(9月19日截止)

辅导员请根据《建筑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七)学院提交批次阶段(9月19-9月22日截止)

请各学院审核相关数据,并于9月2217:00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阶段(9月23日)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23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6.如有疑问请于辅导员联系。


特此通知。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9月8日